项目名称 | 峨眉山市绥山镇顺河村至黄湾镇龙洞村新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龙洞村段项目桥梁荷载试验(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 |
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项目包数 | 1包 |
行政区划 | 峨眉山市 | 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17日 |
采 购 人 | ******有限公司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29.2万元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项目概述 | 峨眉山市绥山镇顺河村至黄湾镇龙洞村新农村道路龙洞村段在香花嶺处顺接洪雅“大峨眉”西环线,止于峨眉山市黄湾镇龙洞村三组石湾附近,与县道峨洪路平交,道路全长约4.7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8米,车行道宽度3.5米,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共设大、中桥6座(其中大桥2座,中桥4座),总投资约为1.55亿元。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本项目桥梁荷载试验检测单位,开展本项目桥梁动、静载检测相关工作。 | ||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当具备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桥隧专项资质、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具备相应的试验检测参数、技术能力和工作业绩。检测机构在同一公路工程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 (2)对本项目进行检测荷载试验的项目负责人应有5年以上桥梁工程专业工作经历,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主要检测人员必须具备3年以上桥梁工程专业工作经历和中级工程技术职称;相关试验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3)供应商完全满足《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要求。 | ||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 注: 1、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项目名称。 2、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造成报名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 ||
谈判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下午14时30分 | ||
谈判地点 | ******有限公司(地址:峨眉山市名山南路639号811室)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乐山市峨眉山市名山南路63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 ||
备 注 | 1、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供应商不足3家不予开标,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应予废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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