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洛阳市孟津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设计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孟津政采磋商新(2024)0044号-1 | ******有限公司洛阳市孟津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设计费项目 | 782000 | 782000 |
8座污水处理厂总规模4.945万m3/d,其中孟津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规模20000m3/d,孟津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规模10000m3/d,朝阳镇污水处理厂规模5000m3/d,平乐镇污水处理厂规模3000m3/d,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规模3000m3/d,麻屯镇污水处理厂规模5000m3/d,常袋镇污水处理厂规模3000m3/d,小浪底镇污水处理厂规模450m3/d,设备更新后所有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中的一级标准,并优化污水处理运行参数,达到提高城区污水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助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的目的。
孟津区再生水厂规模20000m3/d,会盟镇污水泵站与姚凹污水泵站规模保持现状,并更新设计污水主管道6000米。设备与管道更新后,达到提高城区污水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助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的目的。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
供应商可就一个标段(包)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5.4采购范围:为本项目提供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全过程服务;
5.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
5.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