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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南通中集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西区造船基地装卸工艺技术改造项目-审批信息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审批立项
区域:江苏
源发布时间:2024-12-09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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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西区造船基地装卸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寅阳镇海工大道1000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赵洁丽(******************0410)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启东海工园海工大道1000号现有厂区内,现有已建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环评文件审批、竣工环保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申领(许可证编号:************7J002Q)。

二、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日常运营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逐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工程选址、选线内容须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启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等相关规划要求。

2.落实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及水下作业时间,强化环境敏感目标保护。

3.加强施工期间水污染源监督管理,施工船舶机舱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污水接收船接收处理,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合理布局吹填区域排泥管线,吹填排泥管口及吹填区排水溢流口布置应充分考虑泥沙沉降必要时间,减少水土流失,避免环境污染,回流水质应满足对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严禁向水体及土壤倾倒残余燃油、机油及含油废水。

4.按照海工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并根据码头、船坞总设计能力,设计建设污水接收转运设施。水工区域及陆域区域须配套建设雨水、污水分类收集处理系统,生活废水、初期雨水及各类冲洗废水、机修废水经后方生产基地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一并接管纳入江海污水处理厂处理,纳管排放废水各类污染物浓度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管要求,氨氮和总磷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

5.制定细化施工期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及管控机制,加强施工区域规划管理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保养维修,施工作业应配备足够的洒水车、挡风板等防尘设备,并采取洒水、遮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吹填、挖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粉尘污染,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三、本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主体工程完工投入正式运营前须在国家环保自主竣工验收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并完成自主环保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营。

联系地址:启东市数据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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