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宜阳县城关镇长安街提升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宜阳政采磋商(2025)0001号-1 | 宜阳县城关镇长安街提升改造工程 | 701612.75 | 701612.75 | 是 | 701612.75 |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工 期:30日历天
5.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8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5.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2供应商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本次采购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本项目釆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