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2024-ws605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2025年市政维修建材、交通安全设施材料及路灯维修材料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谈判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内容及要求”中“(一)采购项目内容清单”中“合同包一:2025年市政维修建材采购控制价”的“备注:★1、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完全满足上表规格栏、执行标准的要求,并在货物说明一览表明确响应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如有负偏离视为无效谈判响应。”现更正为:“备注:★1、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完全满足上表规格栏、执行标准的要求,并在货物说明一览表明确响应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如有货物无法明确货物品牌型号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响应。”
2、原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中“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续附:★条款汇总:”的合同包一序号1内容“★1、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完全满足上表规格栏、执行标准的要求,并在货物说明一览表明确响应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如有负偏离视为无效谈判响应。”现更正为:“★1、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完全满足上表规格栏、执行标准的要求,并在货物说明一览表明确响应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如有货物无法明确货物品牌型号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响应。”
3、原谈判文件“第三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中“(一)采购项目内容清单”中“合同包二:2025年市政交通安全设施材料采购控制价”的“备注:★1、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完全满足上表规格栏、执行标准的要求,并在货物说明一览表明确响应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如有负偏离视为无效谈判响应。”现更正为:“备注:★1、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完全满足上表规格栏、执行标准的要求,并在货物说明一览表明确响应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如有货物无法明确货物品牌型号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响应。”
4、原谈判文件“第二章 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中“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续附:★条款汇总:”的合同包二序号1内容“★1、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完全满足上表规格栏、执行标准的要求,并在货物说明一览表明确响应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如有负偏离视为无效谈判响应。”现更正为:“★1、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完全满足上表规格栏、执行标准的要求,并在货物说明一览表明确响应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如有货物无法明确货物品牌型号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响应。”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20日下午15:00,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延期至为2024年12月20日下午15:00,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19日17:30。
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谈判文件规定,本通知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通知与原谈判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通知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五星路481号,贡香城综合楼东侧二楼
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
联系人:刘芳艳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2024-ws605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2025年市政维修建材、交通安全设施材料及路灯维修材料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谈判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内容及要求”中“(一)采购项目内容清单”中“合同包一:2025年市政维修建材采购控制价”的“备注:★1、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完全满足上表规格栏、执行标准的要求,并在货物说明一览表明确响应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如有负偏离视为无效谈判响应。”现更正为:“备注:★1、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完全满足上表规格栏、执行标准的要求,并在货物说明一览表明确响应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如有货物无法明确货物品牌型号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响应。”
2、原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中“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续附:★条款汇总:”的合同包一序号1内容“★1、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完全满足上表规格栏、执行标准的要求,并在货物说明一览表明确响应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如有负偏离视为无效谈判响应。”现更正为:“★1、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完全满足上表规格栏、执行标准的要求,并在货物说明一览表明确响应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如有货物无法明确货物品牌型号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响应。”
3、原谈判文件“第三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中“(一)采购项目内容清单”中“合同包二:2025年市政交通安全设施材料采购控制价”的“备注:★1、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完全满足上表规格栏、执行标准的要求,并在货物说明一览表明确响应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如有负偏离视为无效谈判响应。”现更正为:“备注:★1、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完全满足上表规格栏、执行标准的要求,并在货物说明一览表明确响应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如有货物无法明确货物品牌型号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响应。”
4、原谈判文件“第二章 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中“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续附:★条款汇总:”的合同包二序号1内容“★1、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完全满足上表规格栏、执行标准的要求,并在货物说明一览表明确响应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如有负偏离视为无效谈判响应。”现更正为:“★1、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完全满足上表规格栏、执行标准的要求,并在货物说明一览表明确响应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如有货物无法明确货物品牌型号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响应。”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20日下午15:00,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延期至为2024年12月20日下午15:00,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19日17:30。
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谈判文件规定,本通知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通知与原谈判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通知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五星路481号,贡香城综合楼东侧二楼
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
联系人:刘芳艳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