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排水、道路综合改造及防汛设备采购项目勘察招标
补遗书01
致各潜在的投标人:
现对 冀州区排水、道路综合改造及防汛设备采购项目勘察招标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BQA******)补遗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条 第8款 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费。
修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条 第8款 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费的59%收取。
二、其它内容不变。
******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冀州排水勘察 补遗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