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13-JSZB-G2024-0015
二、项目名称:******法院(院本部及栖霞法庭、迈皋桥法庭)食堂食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1 | ******有限公司 | ******MA1N8X564G | ******街道中心路118号 | 86.82(均分制) | 23% |
采购包2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1 | ******有限公司 | ************6M |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8号1403室 | 88.82(均分制) | 2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法院(院本部及栖霞法庭、迈皋桥法庭)食堂食材采购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详见投标文件 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维、耿晔兄(采购人代表)、袁家牛、闵毅梅、钮仁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包分别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100%计算。
分包一代理费金额:16027元;分包二代理费金额:321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99号
联系人:耿科长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联系人:王雅思、丁洁、宋扬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雅思、丁洁、宋扬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