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补遗书(第 1 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有限公司杭甬高速宁波三期项目第SG03标段项目经理部工程设计服务直接采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M2024YZCC-ZJJGJGLJ-0060/01)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把 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3.1中(1)资质要求“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报价人所报价的服务应在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合法、有效,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应具有隧道设计甲级资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
改为“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报价人所报价的服务应在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营业执照应合法、有效,且******集团资质予以认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有限公司杭甬高速宁波三期项目第SG03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4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