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2026年李桥镇域内各类违建拆除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30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7719-XM001
项目名称:2025-2026年李桥镇域内各类违建拆除及相关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0.013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单价合价 |
数量 |
服务地点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第一包 |
2025-2026年李桥镇域内各类违建拆除及相关服务项目(第一包) |
920 |
138元/平方米 |
约6.66万平方米 |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镇域内 |
顺义区李桥镇镇域范围内约6.66万平方米各类违章房屋建筑的拆除、分类、清运、建筑渣土前置筛分、建筑垃圾清运并外运至指定渣土消纳站等服务,满足拆违销账验收标准;常态化卫片整改及专项工作。 |
第二包 |
2025-2026年李桥镇域内各类违建拆除及相关服务项目(第二包) |
920 |
138元/平方米 |
约6.67万平方米 |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镇域内 |
顺义区李桥镇镇域范围内约6.67万平方米各类违章房屋建筑的拆除、分类、清运、建筑渣土前置筛分、建筑垃圾清运并外运至指定渣土消纳站等服务,满足拆违销账验收标准;常态化卫片整改及专项工作。 |
第三包 |
2025-2026年李桥镇域内各类违建拆除及相关服务项目(第三包) |
920 |
138元/平方米 |
约6.67万平方米 |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镇域内 |
顺义区李桥镇镇域范围内约6.67万平方米各类违章房屋建筑的拆除、分类、清运、建筑渣土前置筛分、建筑垃圾清运并外运至指定渣土消纳站等服务,满足拆违销账验收标准;常态化卫片整改及专项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设置专门采购包,本项目第二、第三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2-20至2024-12-26,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30 13:30(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B区6号电梯厅2层竞标室(具体标室以当天大屏幕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4-12-30 13:30(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B区6号电梯厅2层竞标室(具体标室以当天大屏幕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策法规: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 2 年、预算金额为2760万元、当年安排数为1380万元。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3.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5、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6、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7、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头二营村
联系方式:张紫妍,******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80号
联系方式:马健、罗彦微,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健、罗彦微
电 话: 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