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务中心基站用电的直接采购公示
公示编号:GLDCQFGS(2024)48号
〔******服务中心基站用电的采购〕******有限公司桂林叠彩区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或数量 |
| 备注 |
1 | 基站市电租用 | 2套设备,1块表 | 采购单价含13%的增值税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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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接采购原因
我公司在******服务中心管理的桂林市叠彩区政府办公楼6楼建有基站室分设备2套,电表1块。与******服务中心负责人商定,基站设备用电单价按原合同的(供电局商业用电标准电价)预估为0.83元/度挂表实数进行支付。
经无线网络优化中心核实,资金来源于无线网络优化中心部门年度预算,综上考虑,建议按直接采购方式采用******服务中心的转供电。
现拟续签用电协议,用电协议签定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开始至 2027年12月30日止,2套设备预计日用电量大约13度,每年用电约4745度电费大约3940元,3年设备用电合计约11820元。
三、 直接采购供应商
******服务中心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集团阳光采购网(******/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公示期自2024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0日,共3天。
五、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地址: 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53号
邮编:541001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