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叶县新东环路红绿灯、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平公资采202519号-1 | 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叶县新东环路红绿灯、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 ****** | ******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合格
5.4供货期:45日历天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3.3 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3.4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1)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XM
联系电话:******
3、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