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发改审批〔2024〕116号
景洪市******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岗政报﹝2024﹞82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云政规〔2020〕3号)文件精神,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12-532801-04-01-432767
三、项目建设单位:景洪市大渡岗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大渡岗乡农场基建队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220.28******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34.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55.22平方米,建筑高度10.5米。
七、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39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二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
八、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12月—2025年12月
九、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规定,该项目不属于公开招标范围,请严格按照审批的招投标方案,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
十、项目建设过程中选址发生变化、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以及技术标准等发生重大变化,需对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原审批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基建手续,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争取工程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