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专项资金采掘通防专业设备采购(第十批)”项目
1包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更正公告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并于2024年12月31日在******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当日接到本项目的投标人对************委员会对本项目1包进行了复核评审,现对本项目1包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更正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专项资金采掘通防专业设备采购(第十批)
招标编号:ZPZB-24Z605
二、1包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更正内容:
经复核评审,1包的三家中标候选人中有两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未通过复审的响应性评审,******委员会建议招标人对1包进行重新招标。
三、更正公示的媒介及日期: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公告日期:2025年1月8日
四、更正公告期: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3日17时30分。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更正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对本次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 标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平安大道47号
联 系 人:电器仪表科袁先生
联系电话:******
邮 箱:******
******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处
地址:平顶山市体育路北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平安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 系 人:业务三部 李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财务电话:******
财务邮箱:******
平台技术电话:****** ******
公司网址:zpzb.zgpmsm.cn(******)
原公告地址:******:80/qghwgg/18803.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