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 ******有限公司 受 上海市宝山区给排水管理所 委托,对 吉浦路(殷高路-青石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吉浦路(殷高路-青石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
2、采购编号:TS-ZB-2024-11-012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位于吉浦路(殷高路-青石路),咨询范围包括道路积水改善工程第三方监测等。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吉浦路(殷高路-青石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第三方监测等。最终提供本工程的监测报告。本项目最高限价 46.06 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4、资金来源: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资金100%。
5、服务地址:吉浦路(殷高路-青石路)。
6、交付期限:顶管井基坑自桩基施工之日起,至结构施工至±0.000止,顶管自每段顶管施工开始,至该段顶管施工结束,开槽至围护桩施工,至管道铺设后土方回填完成,钢板桩拔除完成后止。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供应商须具备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提供报名所在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如被授权人为退休人员,需出具被授权人系投标者返聘证明文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11 月 27 日~2024年 12 月 03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投标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磋商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248号1800室。
(3)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09 日13时30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响应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248号1800室。
2、响应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提供报名所在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如被授权人为退休人员,需出具被授权人系投标者返聘证明文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给排水管理所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滨路28号6楼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
传真:/
******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248号1800室
联系人:徐乐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