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高青开发区高20块新井产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102、103窗口)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高青开发区高20块新井产能项目 |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共部署4口油井和2口注水井,其中2口斜井、4口侧钻井,分布在4座井场,其中依托老井场2座,新建井场2座;拟建Φ76×7mm集油管线1.25km,拟建Φ76×7mm注水管线1.3km;拟建5m3/h橇装******消防、供配电、自控及道路等工程 |
1、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要编制防止扬尘的操作规范,并安排专人负责工地环境工作。在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扬尘控制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水为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管道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水为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采出水装置反洗水、侧钻作业产生的钻井废水;闭井期为清管废水。施工期钻井废水和运营期侧钻作业产生的钻井废水随钻井固废一起经“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后拉运至专业单位处置;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施工作业废液拉运至高青输油站采出水处理站处理;运营期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依托高青输油站采出水处理站处理和拟建采出水装置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相关要求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得外排。闭井期为清管废水依托高青输油站采出水处理站处理和拟建采出水装置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相关要求后合理利用,不得外排。 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气、焊接烟尘、钻井废液挥发废气等;运营期主要为采油井场无组织挥发废气、侧钻作业产生的施工废气。加强钻井设施管理,采用低污染设备,加强井口密封,安装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确保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 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钻井固废、施工废料和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向钻废弃泥浆等。钻井固废经“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后属于一般固废,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处理后综合利用;施工废料和建筑垃圾能利用的部分由建设单位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定向钻废弃泥浆暂存于泥浆罐中重复利用。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罐底泥、落地油、浮油、浮渣、污泥、废过滤吸附介质、废变压油、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及侧钻作业产生的钻井固废等。侧钻作业产生的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处理,最终全部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处理后综合利用;其余为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闭井期固废主要包括废弃管线及废建筑垃圾、落地油等。废弃管线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外运至指定填埋场处理;落地油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和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5、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及闭井期须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还应优化钻井平台布局,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对高噪设备须进行消声、隔音、减振、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 6、环境风险防控。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针对项目存在井喷、泄漏、火灾爆炸等环境风险,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7、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监测,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8、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管线施工过程临时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减少临时占用基本农田的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加强钻井及运营期间的生态及土壤保护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对钻井区域、钻井泥浆池占地等区域地表植被进行恢复和绿化。闭井期严格按照《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 6646-2017)中相关要求,及时将打开的油气层和井口封闭并对地表进行复垦或绿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