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超长期国债脑科学成像技术平台一(相干拉曼散射显微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新增履约保证金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点“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调整为“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金额:中标金额的10%。2.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有限公司成都西郊支行;5.帐 号:810 801 040 002 918;6.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至中标供应商。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标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部分其他投标文件一、投标函中增加“4.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更后的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350万元。
2、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为:************1967[2024]11722。
3、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028-******、028-******。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学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联系方式:唐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转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巧樾、甯丹
电话:******转652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