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由我司负责招标的海棠区环河路市政路灯维修工程(施工)项目于2024年10月25日00时00分发布招标公告。因编制招标文件时未体现部分内容现做出如下补充说明:
1、本项目与业主协商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以控制价为基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计算后下浮10%为11800.0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支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
3、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等其他内容不变。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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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