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区农村供水工程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WX******SGCS
项目名称:龙港区农村供水工程二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7127.88元 最高限价:597127.88元
工程内容:龙港区农村供水工程二期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竣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2)供应商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或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规(2021)8号)执行。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一个整体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 )。必须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所报标段、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服务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号楼B
联系人:唐玮
联系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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