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4CCS00184
二、项目名称:静乐县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太原市小店区王村北街18号 | 报价:488070(元) | 91.18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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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采购包1 | 静乐县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服务 | 静乐县地域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共计261处,其中市保9处,县保47处,尚未核定205处。 | ******办公室统一制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试行)》、《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图纸制作基本要求》和《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照片拍摄基本要求》的要求完成四普内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 ******办公室统一制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试行)》、《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图纸制作基本要求》和《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照片拍摄基本要求》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四普内容。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瑞珍(第1包采购人代表),赵锋,刘兵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协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6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静乐县文物保护所
地 址:静乐县崇文街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集团一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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