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家庭式产房等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134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腔内动态三维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1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9号)文件精神,我院在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保持价格相对稳定的原则下,制定了“病原体荧光染色检测”等15项医疗服务项目的自主定价标准(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我院。
************医院投诉管理办);价格举报电话:12345 12315。
附件:“病原体荧光染色检测”等15项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标准(试行)
******医院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附件:“病原体荧光染色检测”等15项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标准(试行).pdf】已下载10次
******医院党建文化长廊和院史馆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采购邀请函
******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收运服务项目市场调研通告
公示期从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我院。
************医院投诉管理办);价格举报电话:12345 12315。
附件:“病原体荧光染色检测”等15项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标准(试行)
******医院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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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党建文化长廊和院史馆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采购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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