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关于遴选文昌市2025年信用服务机构的公告
各信用服务机构:
为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文昌市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各项任务,为创建信用示范城市打好坚实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信用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文昌市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控制价在150万元以内(含150万元)。
三、遴选数量和工作内容
遴选1家信用服务机构协助我局开展信用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协助制定文昌市“十五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及2025年信用体系工作要点,积极落实省、市政策性文件。在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选指标的基础上,兼顾可操作性、前瞻性、先进性等原则,高水平制定信用示范区创建总体工作推进方案。
(二)协助制定2025年文昌市“信用+”场景建设计划;依托“金椰分”和“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围绕文昌市产业结构和文化特点,跟踪指导文昌市各类信用应用场景方案编制、评价标准等编制工作;对我市纳入省级特色的场景进行创新性研究,并提出可行性、可建设性意见;协助指导全市信用应用场景的推广及应用。
(三)组织开展信用基础知识培训、社会信用预警监测业务培训、城市信用数据归集上报业务讲解等专项培训,并对国家、省新出台的文件、政策等进行解读,常态化全市信用培训会议至少一个季度召开1次;紧急文件下达、创城工作期间等特殊情况按照工作实际需求进行专题培训。
(四)结合文昌市教育、旅游、文化、历史等特色元素,制定至少1次专项诚信宣传策划方案,并提供相关配套物料及场地策划,解决信息化技术手段,并组织落实;按照地区文化特色和重要事件节点,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并提供相关配套材料;指导推动文昌市各职能单位,结合诚信建设万里行和“诚信进”开展常规宣传活动
(五)按照《城市信用检测预警指标(2024年版)》指标要求,主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城市信用监测12个月服务期内全国县级市平均综合排名前100名;2.落实各类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等;3.协助推动信用平台、网站、小程序等建设;4.对文昌市《城市信用检测预警指标(2024年版)》中弱项指标进行分析、指导、落实;5.对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社会舆情等预警性指标进行每日跟踪监督提醒等。
(六)根据国家、省级政务诚信考核工作要求,剖析考核指标各项任务,梳理存在难点疑点问题,提出可行性指导意见,并跟踪督促各项指标任务落实,力争政务诚信考核名列全省前茅。
(七)对文昌市信用应用场景进行包装,争取形成被国家认可的创新做法,参加全国“新华信用杯”等具有同类权威性的营商、信用、数据等各类比选、评选,力争获得相应奖项,为城市典型案例提供支撑;协助组织省内外优秀信用城市交流学习的主题活动,了解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学习优秀信用城市经验。
******建设局交代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文昌市开展信用工作提供信用业务处理、信用调研、信用评估考核、信用会务等工作支持,服务内容根据省、市政策实施动态调整;信用业务处理包括信用业务咨询、来函业务处理、信用核查等;信用调研包括支持上级主管部门、其他单位调研及调研工作准备等;信用评估考核包括支撑上级对市的信用考核、市对各部门、各镇的信用考核;信用会务包括城市社会信用体系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培训会议等策划及配套文件的起草和梳理。
(七)提供驻场服务。服务驻场人员至少4人,需为教育部认可的本科以上学历。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具备完成服务内容所应具备的实力,熟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分包转包;具备省级、市级信用服务工作及近三年有创建信用示范城市成功案例经验。
2.法人单位及项目团队近三年无失信记录。
3.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不少于5人,并至少4人驻场办公。
4.申报单位要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并纳入信用记录。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均加盖本单位公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单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申报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申报单位营业执照、资信等级、咨询专业类别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6.信用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截图时间以文件发出后的时间为准)。
7.项目团队。专职项目服务人员包括项目组负责人不少于5人,并至少4人驻场办公。
8.工作经验。包括报名单位和项目团队参与同类或相似行业项目合同首页和签字页复印件。
9.服务方案。工作内容全面性、人员分配科学性、责任划分清晰性、服务时限保证性等方面。
五、遴选方式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4日下午17:30(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用信封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送至文昌市文清大道19******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14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我局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申报控制价为150万元(含150万元)以下,超出范围的按作废处理。同等条件下,根据报价、资质、项目经验、业绩、服务能力等择优遴选信用服务承担单位,并签订信用服务委托合同。
(三)信用服务期限为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五、其他事项
******建设局所有,信用服务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二)本次遴选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林鑫诺;联系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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