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四校联合校服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龙城区四校联合校服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服务中心朝阳分公司(具体地址: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四段100号10层100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HT-CY******
项目名称:龙城区四校联合校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1包96075元;02包190320元;03包90420元;04包64965元。
最高限价:01包夏季校服65元/套、春秋季校服130元/套、冬季校服110元/套;02包夏季校服65元/套、春秋季校服130元/套、冬季校服110元/套;03包夏季校服110元/套、春秋季校服110元/套、冬季校服110元/套;04包夏季校服65元/套、春秋季校服130元/套、冬季校服110元/套。
采购需求:
1、项目基本信息
(************小学联合采购校服项目,共分四个包组,具体对应如下:
包组明细表 |
|
包组名称 |
采购单位名称 |
01包 |
******小学 |
02包 |
******小学 |
03包 |
******中学 |
04包 |
******小学 |
(2)采购数量:
01包夏季校服315套、春秋季校服315套、冬季校服315套;
02包夏季校服624套、春秋季校服624套、冬季校服624套;
03包夏季校服274套、春秋季校服274套、冬季校服274套;
04包夏季校服211套、春秋季校服211套、冬季校服211套。
2、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春秋季校服在2025年3月初交付,夏季校服在2025年5月初交付,冬季校服在2025年9月初交付,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批次付款,每批次校服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朝教发(2024)4号文件的要求执行,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
★(5)验收程序:
******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朝教发(2024)4号文件的要求,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学校。
******学校随机抽取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6)验收报告: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
★(7)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8)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9)热线支持:7*24小时
★(10)现场支持:0.5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
★(11)售后服务:中标单位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若校服出现质量问题应按采购人意愿第一时间进行修补、调换或退货。
★(12)贫困学生补助:中标单位免收建档立卡贫困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校服采购费用。
★(13)校服补购:学生因校服损坏、丢失、订购多套等情况需要补购校服的,中标单位应按中标价格提供校服,不得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14)中标单位须按时签订协议(合同),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5)因抽检结果不合格或不按合同供货,校方将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退回中标单位已经提供的校服,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3、技术要求
★(1)校服质量要求:
①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等国家标准,其质量标识应当完整齐全。
******小学学生装(校服)》(T/JYHQ 0009-2021),确保学生穿着安全、优质、合体、舒适、美观、环保。
③校服标识应当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5296.4-2012)标准规定。
(2)校服改进要求:
投标人******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28468-2012)要求。
★(3)校服材质要求:
穿着安全、优质、合体、舒适、美观、环保,适合运动,抗皱耐磨,有弹性、透气、不掉色;夏季校服面料吸汗、不透明。冬季校服填充物或内胆的材质为棉。
★(4)校服款式要求:
校服制作需要融入校文化元素,如校徽、校名等。允许在原校服样式基础上略有微小变化,冬季校服要求含有帽子和门襟。原校服样式图片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服装生产企业,具备校服生产能力,具备售后保障能力。
3.本项目兼投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服务中心朝阳分公司(具体地址: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四段100号10层10007室)
方式:投标人须线下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的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营场所、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实景照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生产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递交地点:******服务中心朝阳分公司开标区(具体地址: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四段100号10层10007室)
开标地点:******服务中心朝阳分公司开标区(具体地址: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四段100号10层10007室)
五、递交样品截止时间、评定时间和地点
递交样品截止时间以及评定时间:01包递交样品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09点00分,评定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09点20分;02包递交样品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13点30分,评定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13点50分;03包递交样品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3日09点00分,评定时间为2025年01月03日09点20分、04包递交样品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3日13点30分,评定时间为2025年01月03日13点50分。
递交样品地点以及评选地点:******小学五楼会议室;******小学(朝阳市龙城区和平街四段160号);************小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参照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权昊泰辽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政策法规”中相关文件。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投标人报名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现场实地核查(核查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核查企业经营场所、生产车间、生产人员等、生产设备等。如在核查中发现投标单位实际情况与报名材料不符,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对通过现场实地核查的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服务中心朝阳分公司开标区(具体地址: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四段100号10层10007室),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符合性证明资料等进行审查,核实企业证照是否齐全,具备相应的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审查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以电话方式告知投标人是否通过第一阶段审查。通过通过第一阶段审查的投标单位可以进入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投标人须在各包组递交样品截止时间以及评定时间前将校服样品递交至各包组指定地点。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提供春秋季、夏季、冬季各一种款式的样品,提供多种款式样品的当场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展示并介绍校服样品的顺序******委员会展示并介绍校服样品,展示期间不允许公开投标单位任何有关信息,每个投标人展示并介绍校服样品的时间不应超过10分钟。展示并介绍的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展示并介绍所需的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委员会按照“样式符合”“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最终的中标单位。
2、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接到举报或投诉,经核实后取消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权昊泰辽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学
地址: ******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16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账号:************2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慕鑫龙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