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安防监控中心值守(含辖属金库远程值守)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委托,就烟台分行安防监控中心值守(含辖属金库远程值守)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烟台分行安防监控中心值守(含辖属金库远程值守)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
lcyt******
三、项目情况:
烟台分行安防监控中心值守(含辖属金库远程值守)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服务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用。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预算:本次招标预算为179万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安防监控中心值机服务项目合同,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磋商。
3.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8.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0日17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有限公司鲁东分公司(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11层1109a室)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投标人须将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电话、手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票开具信息、邮寄地址(如需邮寄)、标书费(只接受投标人对公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报名咨询电话:0535-******。
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有限公司鲁东分公司
帐号:************4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有限公司官网(******)上进行发布。
七、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任何因投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八、开标及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月6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11层1107室,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月6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11层1107室
九、监督举报方式:
******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535-******;
举报邮箱:******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有限公司鲁东分公司
帐号:************4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11层
邮 编:264000
电 话:******
联系人:王兰、柳潇
******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联系人:吕作松
电话:******
******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委托,就烟台分行安防监控中心值守(含辖属金库远程值守)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烟台分行安防监控中心值守(含辖属金库远程值守)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
lcyt******
三、项目情况:
烟台分行安防监控中心值守(含辖属金库远程值守)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服务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用。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预算:本次招标预算为179万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安防监控中心值机服务项目合同,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磋商。
3.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8.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0日17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有限公司鲁东分公司(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11层1109a室)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投标人须将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电话、手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票开具信息、邮寄地址(如需邮寄)、标书费(只接受投标人对公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报名咨询电话:0535-******。
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有限公司鲁东分公司
帐号:************4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有限公司官网(******)上进行发布。
七、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任何因投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八、开标及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月6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11层1107室,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月6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11层1107室
九、监督举报方式:
******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535-******;
举报邮箱:******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有限公司鲁东分公司
帐号:************4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11层
邮 编:264000
电 话:******
联系人:王兰、柳潇
******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联系人:吕作松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