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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河南
源发布时间:2024-09-05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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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产品名称
公司名称
主营产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智慧路灯,多功能综合杆,多杆合一,高杆灯,亮化工程,照明工程,路灯
徐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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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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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封采购-2024-131
******人民政府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96,233.50元
最高限价:896233.5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登封采购-2024-131-1 ******居环境整治项目 599027.63 599027.63 599027.63
2 登封采购-2024-131-2 徐庄镇柳泉村亮化工程 297205.87 297205.87 297205.8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居环境整治建设及徐庄镇柳泉村亮化工程建设。
5.2标段划分:2个标段
******居环境整治项目
第二标段:徐庄镇柳泉村亮化工程
5.3建设地点:第一标段:徐庄镇刘沟村;第二标段:徐庄镇柳泉村
5.4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5.5工期:第一、第二标段均为3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并告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单位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第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并告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单位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登录“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网站提示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以“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登封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登封市)》、《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成功。
响应文件递交方法为: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由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请查阅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指南》。
加密版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登封市徐庄镇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2层。登封办公地址:河南省登封市中禾商务广场B座1107室
联系人:黄天鹏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天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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