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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北关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河南
源发布时间:2024-12-19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人:******[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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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安北磋商采购-2024-1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北关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12月12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上同期发布。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 - 2024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2.1总体技术(方案)要求及标段(包)内容(范围):清单 2.4 第11条、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盖章。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技术参数:技术要求技术参数加★项,每有 1 项未提供证书、证明、截图等证明材料的扣2分,基本分扣完为止。
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人员配备: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备
变更为
1、“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盖章”该条款删除。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技术参数:技术要求技术参数加★项,每有 1 项未提供证书或证明或截图等证明材料的扣2分,基本分扣完为止。
3、投标人拟投入的本项目人员具备(多证可为同一人或多人)
5、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9日12时5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北关区司法局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安阳桥村东街北段
联系人:史国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永安街3巷10号楼
联系人:于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娟
联系方式:******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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