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申请撤销或调整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7号******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涉及的灵川县2015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调整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人民政府《关于灵川县201******************委员会的集体建设用地4.3039公顷、集体未利用地1.459公******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灵川县2012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等11个批次(项目)批准文件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24〕211号)批准同意调整灵川县2015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桂政土批函〔2016〕138号)的批准文件,该批准文件中的1.9921公顷土地不再实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特此公告。
附件:项目建设用地调整地块勘测定界图
******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8日
******人民政府《关于灵川县201******************委员会的集体建设用地4.3039公顷、集体未利用地1.459公******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灵川县2012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等11个批次(项目)批准文件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24〕211号)批准同意调整灵川县2015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桂政土批函〔2016〕138号)的批准文件,该批准文件中的1.9921公顷土地不再实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特此公告。
附件:项目建设用地调整地块勘测定界图
******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