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方正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ZB-******
1.招标条件
******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方正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2.2 项目地点:方正县。
2.3项目规模:拟申报建设规模8.9万亩,其中改造提升部分4万亩,新建部分4.9万亩,最终建设规模以上级下达的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为准。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2.5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勘测、初步设计编制、概算书编制、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及施工期间相关服务工作等。
2.6招标控制价:批复相应勘测设计费的100%。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采用不兼投不兼中原则。
3.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中的其中一项和③、④两项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含甲级)或以上资质;
②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甲级(含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农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在“2021年以来省厅组织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飞检及交叉检查存在问题的通报名单中”(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通报名单中),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8:00时至2024年12月25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5年01月10日09时3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联系方式
******农村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
招 标 ******服务中心
地 址:方正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
******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1902室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