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第一次)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排水雨污分流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SZ0406G******1001
三、澄清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
(1)施工图审查:具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给排水)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二类以上资质。
变更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
(1) 施工图审查:具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给排水)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二类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施工图审查:具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给排水)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二类以上资质
变更为: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施工图审查:具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给排水)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二类及以上资质
注:请已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通知。本次澄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他内容不变,与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意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建设局
地 址:桦川县建设大厦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滨江一期R栋113号
联 系 人:******有限公司
电 话:******
******办公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