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县城排涝通道建设项目(施工CⅡ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普定县县城排涝通道建设项目******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 79.00分
中标价: ******.94元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刘恒超
项目负责人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贵************ 身份证号:************15
******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 72.83分
中标价: ******.56元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陈星宇
项目负责人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川************ 身份证号:************15
******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 72.12分
中标价: ******.92元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黄新照
项目负责人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鄂******0285 身份证号:************35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交易结果公示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水务局(0851-******)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有限公司******602
******有限公司******291
2024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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