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太平镇裴岭新村村内道路提升及厂房维修建设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原交采2024CS66号
2、项目名称:原阳县太平镇裴岭新村村内道路提升及厂房维修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3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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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村内道路提升及厂房维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
******有限公司 |
安阳县吕村镇牛寨村装潢材料大市场5排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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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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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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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阳县太平镇裴岭新村村内道路提升及厂房维修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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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90日历天 |
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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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3784 |
三、评审专家名单:高慧茹(采购人代表),刘春鸿(经济类专业),柴彦伟(技术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双方代理协议约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收费金额:1.48万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财政局******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服务中心
地址:原阳县西干道30号
联系人:李文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 46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 8楼
联系人:王璐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璐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