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开展东盟产业合作区玉林片区陆川县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建设的态度及对本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1)规划名称:陆川县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北部工业集中区a区;
(2)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
(3)规划期限:现状基准年限为2023年,规划年限为2021-2035年;
(4)规划范围及面积:本次规划范围一个片区,北部工业集中区a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9.89公顷。
(5)规划定位:根据陆川县产业园的发展现状、发展优势以及发展特点,将机械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家电厨具、健康食品等产业分布在产业园不同区域。
通过整合区域空间、协调陆川主城区“退城进郊”步伐,规划布局为机械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家电厨具、健康食品等为主导的产业体系。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准备阶段工作(含资料收集、初步现场勘查和工程分析、环境信息公示等)→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工作成果、报告书初稿形成后环境信息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规划区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规划实施施工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三、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员会
******委员会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0号南湖名都广场a栋804号
五、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和网络链接
下载表格的网络链接为: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公众意见表的格式见网络链接附件1。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邮件、写信、打电话等形式,发表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0号南湖名都广场a栋804号
邮编:530000
邮箱:******
七、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
文件下载: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1)规划名称:陆川县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北部工业集中区a区;
(2)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
(3)规划期限:现状基准年限为2023年,规划年限为2021-2035年;
(4)规划范围及面积:本次规划范围一个片区,北部工业集中区a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9.89公顷。
(5)规划定位:根据陆川县产业园的发展现状、发展优势以及发展特点,将机械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家电厨具、健康食品等产业分布在产业园不同区域。
通过整合区域空间、协调陆川主城区“退城进郊”步伐,规划布局为机械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家电厨具、健康食品等为主导的产业体系。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准备阶段工作(含资料收集、初步现场勘查和工程分析、环境信息公示等)→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工作成果、报告书初稿形成后环境信息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规划区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规划实施施工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三、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员会
******委员会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0号南湖名都广场a栋804号
五、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和网络链接
下载表格的网络链接为: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公众意见表的格式见网络链接附件1。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邮件、写信、打电话等形式,发表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0号南湖名都广场a栋804号
邮编:530000
邮箱:******
七、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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