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政〔2024〕146号
************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玄】征补安置〔202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涉及土地现状调查等相关土地征收前期工作资料根据上述更正做相应调整。除上述调整外,宁玄拟征告〔2024〕4号、宁(玄)征补安置〔2024〕4号的其他内容按原公告执行,若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特此更正。
联系部门:南京市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联系电话:025-******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
******办公室2024年12月9日印发
************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玄】征补安置〔202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涉及土地现状调查等相关土地征收前期工作资料根据上述更正做相应调整。除上述调整外,宁玄拟征告〔2024〕4号、宁(玄)征补安置〔2024〕4号的其他内容按原公告执行,若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特此更正。
联系部门:南京市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联系电话:025-******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
******办公室2024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