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2025 年监控设备、安防报警设备维修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06 )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
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2025 年监控设备、安防******集团有限公 司包头市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监控设备、安防报警设备维修服务框架协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2025 年监控设备、安防报警设备维修服务招 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2025 年监控设备、安防报警设备维修服务招 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3 日 15 时 00 分
******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华诚中 心北楼 23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03 日 15 时 00 分
******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华诚中 心北楼 2303 室)
七、其他
******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2025 年监控设备、安防报警设备维修服务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ZB******06
1. 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成本,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2025 年监控设备、安防报警设备维修服 务;
2.2 招标内容:监控设备、安防报警设备维修服务框架协议。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服务地点:包头市邮政分公司所属金融和非金融场所。
2.5 采购估算金额:49.994 万元。
2.6 入围家数:两家供应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1.2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含分公司),且有能力 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 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4 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 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 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 (******/);
3.1.6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
******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 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7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3.1.8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 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只能有一 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9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0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1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 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 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12 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报名时请将以下资料的盖章版扫描件发至邮箱 ****** 邮件名称标注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号码。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和 授权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未发生重大 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函;
(4)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 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 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
(******/);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的截图;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的承诺函;
(8)投标人承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与邮政无投资关系、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 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 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承诺函)
(9)投标人信息表(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发送邮箱。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4.4 标书款汇款账号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账户账号:******9
******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 15:00(北京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 区华诚中心北楼 2303 室)
5.3 开标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 15:00(北京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华诚中 心北楼 2303 室)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中国邮政官网(******)”、“内蒙古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 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 11 号街坊包头市邮政分公司
联 系 人:马玉君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华诚中心北楼 2303 室
联系人:赵忠明、吴谨旭、冀果果、刘书伟
电 话:******
邮 箱:******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 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 11 号街坊包头市邮政分公司
联 系 人:马玉君
电 话:0472-****** 电子邮件:/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华诚中心北楼 2303 室
联 系 人: 赵忠明、吴谨旭、冀果果、刘书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