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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法治文化园建设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江苏
源发布时间:2024-11-25
项目名称:******[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人:******[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代理联系人:******[查看]
代理联系电话:******[查看]
中标单位:******[查看]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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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区谷阳路88号东郡华庭16幢6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江市丹徒区法治文化园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87854.52元
?最高限价:587854.52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镇江市丹徒区法治文化园建设项目,项目位于谷阳镇,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发布公告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建筑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0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区谷阳路88号东郡华庭16幢6层)
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电子报名(请报名单位填写《采购文件磋商方领取登记表》******,并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完成报名)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司法局六楼会议室。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司法局六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和答疑。
2、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市丹徒区司法局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
联系方式:周科长******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谷阳路88号东郡华庭16幢6层
联系方式:张工******867
日期: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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