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有限公司
所在地: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70号1204室
债权总额:8,403.83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5年3月20日)
资产所在地:沈阳市
债权情况
******有限公司债权总额8,403.83万元,其中贷款本金3,899.07万元、利息4504.76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
企业概况
******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王文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备工程等。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情况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日,统一社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为刘继宽,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产业投资。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王文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3日,统一社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为黄兴武,注册资本为10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刘继宽,男,汉族,出生日期1957年5月,住址为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
徐玉环,女,汉族,出生日期1959年12月,住址为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
刘鑫,男,汉族,出生日期1984年4月,住址为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
诉讼情况
******银行已于******法院作出了(2019)辽01民初1134号《民事调解书》,由******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899.07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刘继宽、徐玉环、刘鑫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判决生效后已申请强制执行。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5年3月25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263
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