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牧野区新能源与电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
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的新乡市牧野区新能源与电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4-0238
(投资项目备案代码:)2409-410711-04-01-882180
(二)项目名称:新乡市牧野区新能源与电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
(三)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6万㎡(折合99.72亩),总建筑面积约6.5万㎡。项目容积率为1.271,建(构)筑物等占地面积为42136.43㎡,建筑系数为63.38%,绿地率1.59%,机动车停车位114辆,非机动车停******消防工程、绿化、道路、大门、围墙等基础设施。
(四)招标范围:
一标段:新乡市牧野区新能源与电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
勘察部分:完成本工程建设场地范围内的地质钻孔、取样、试验和资料收集整理、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及相关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相关配合服务工作。
设计部分: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基础设施配套、强弱电设计、景观设计、绿化和道路等所有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在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
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的全部施工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对该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和对该项目实施的材料采购、施工与安装、缺陷修复、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以及对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技术资料等的管理和控制等工作。
二标段:新乡市牧野区新能源与电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工程监理、全过程工程造价等服务事宜。
(五)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六)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牧野区电源产业开发区新七街与北环路交叉口西北角。
(七)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新乡市牧野区新能源与电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二标段:新乡市牧野区新能源与电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的全过程工程监理、造价服务。
(八)工期要求:720日历天(设计工期60日历天);二标段: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九)质量要求:一标段:勘察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施工需要,并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施工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合格。
(十)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勘察、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同时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岩土工程师证书,须提供本单位2024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提供本单位2024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须提供本单位2024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三)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四)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提供)。
(五)本次招标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整体项目实施的协调方,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二标段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监理综合资质。
(二)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拟派项目造价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三)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提供)。
(五)本次招标项目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8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24日18时止。
(三)招标文件售价:免收。
(四)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8日8时30分。
(二)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四)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六、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建设局:******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国家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北环路1号416室
联系人:李营彬
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国际物流园区浔江东路西段6号
联系人:袁红梅 韩小红
电话:******
项目联系人:袁红梅 韩小红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