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240321
******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价采购方式采购万宁市小海防潮堤加固工程项目所需的预应力钢绞线、盘圆,计划使用工程进度款用于本次竞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报价方式为二次竞价(两轮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万宁市小海防潮堤加固工程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加固及新建防潮堤全长约36.21km,其中防潮堤堤防段长34.68km,设计堤顶宽度4.5~8m,防潮墙段长1.53km,设计宽度0.4m,防潮标准为20年一遇;利用堤顶作为防汛道路,堤顶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套新建、重建水闸44座、排水涵管共29处;新建桥梁4座;新建防汛道路连接线5.34km/5条。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数量
编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盘圆钢筋 | HPB300 φ8 | 吨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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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盘圆钢筋 | HPB300 φ10 | 吨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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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盘圆钢筋 | HPB300 φ12 | 吨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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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光圆钢筋 | HPB300 φ28 | 吨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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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预应力钢绞线 | 15.2mm | 吨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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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数量:本次竞价采购数量仅为预估采购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双方验收签认的实际合格数量为准。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供应商应予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竞价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原材料费、生产加工费、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所有材料到货前的一切相关含税费用,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票。
2、计量方式:直条圆钢重量按照理论计量;盘圆、预应力钢绞线重量以卖方提供的磅单数量作为验收参考,买方过磅与送货单重量误差在规定的3‰以内按照送货单重量计收,超过规定则按照买方过磅重量计收,双方有争议协商可以在共同认可的第三方地磅过磅重量为准,过磅费以误差最大的为付费方。卖方应提供送货清单等证明文件资料,卖方所提交资料不符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当批货物,所产生的延期交货责任概由卖方承担。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或招标要求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验收完毕后,双方在《送货清单》上签字。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买方需求计划及施工进度分批次进货,不得耽误工程正常施工。
4、交货地点:万宁市小海防潮堤加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具体交货地点以买方书面发货通知中明确的交货地点为准。
5、结算及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买卖双方于当月16日对本结算周期的货物进行对账结算,并在对账结算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结算金额100%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该结算货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5日内无息支付给卖方。(质保期从最后一批货物到场之日起计算,为期12个月,但并不免除卖方对所供材料质量负终身责任。卖方所供预应力预应力钢绞线因质量问题而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6、质量要求:
(1)盘圆钢筋技术标准应符合国标《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17)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18)的规定。
(2)预应力钢绞线技术标准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预应力钢绞线》(GB/T 5224-2023)的规定,预应力钢绞线性能应符合《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2018)的规定,其类型采用1×7-15.20-1860,其公称直径为15.20mm、标准强度fpk=1860MPa、截面积为140mm2的标准型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其弹性模量 G=195GPa。
(3)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如已修订,均以最新发布的预应力钢绞线、公路用盘圆国家标准为准。
7、验收方式:
(1)根据钢筋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外表直径(直径允许偏差为:直径8-18:士0.4mm,直径 28-32:士0.6mm);对于所供钢筋表面锈蚀、腐蚀、油渍,规格误差超规范以及影响工程使用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收。圆钢按照直条12米定尺进行报价。直条9米钢筋在直条12米钢筋的基础上调整费用填入报价说明。盘圆、预应力钢绞线每件有不超过两个端头。如送到现场的材料观感质量和尺寸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投标人必须在2日内将不合格材料清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停工损失,投标人需予以违约赔偿。
(2)预应力钢绞线到货后,检查每批预应力钢绞线的外观质量,表面不应有损伤、腐蚀、锈蚀、变形、弯曲、龟裂、裂纹、叠痕、刮痕和擦伤等情况,无杂质、镀锌层均匀连续;测量每批预应力钢绞线的直径,直径偏差不得超过±0.2mm。
(3)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检测等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的复检,若复检结果不合格,买卖双方对复检结果存在异议时,可至双方认可的海南省第三方检测机构复检,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第三方复检结果仍旧不符合招标文件质量要求,则视为该批材料不合格,投标人必须在2日内将不合格材料清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停工损失,投标人需予以违约赔偿。
(4)材料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必须随车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交买方验证人员。“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必须是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并加盖合同卖方印章。
三、报名时间、报价时间及报价格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7:00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1:00
第二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1:00
报价格式:见《报价文件》
四、报价资格要求
1、报价文件上传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 )通过采购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采购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参与报价。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报价文件无法上传,责任自负。
2、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要求,如道路、气候等因素。
2、供应商能完全满足竞价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3、本次报价为固定单价,不因市场波动而调整。
4、评审方法:(1)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当投标供应商数量超过 5 名时,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对从低到高排序前 5 名 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当评审过程中有投标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作“否 决投标”处理时,按前述原则递补;(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 5 家投标供应商递交的 投标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 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5、成交确定原则为材料技术、质量和服务满足项目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优;
六、竞价保证金
1、形式:采用竞价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3、竞价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人无须提供账号。
4、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5、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必须公对公且缴费账户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缴款******银行汇款到账时间,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超过截止时间到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招标服务费
招标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承担,不单独计列,各供应商需将招标服务费计入总报价。招标服务费应在成交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若成交候选人未及时支付,则成交通知书不予发放。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851-******
电子邮箱: ******
******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