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安局2025年2月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公安局政务服务窗口专用设备 | ******服务中心新址公安专区窗口数扩增,根据入驻事项及业务需要,需新购9台综窗助手、1套人像采集设备、1台临时身份证一键制证机、1台三合******居民人像采集需求。所需货物均需符合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59.3 | 2025年02月 | “本次采购内容为公安政务服务专用设备,需经过公安部及相关职能技术部门授权认证并实际审核通过,满足相关业务系统办理需求及参数要求,存在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不宜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本项目不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公安局
2025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