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昭通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4年昭通市“十大优质创业创新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昭就业通〔2024〕2号)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创业创新决策部署,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营造良好创业氛围,现将盐津县2024年申报十大优质创业创新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盐津县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经营属性的市场主体或产业布局主要分布在盐津,通过原始创业,形成一定经济规模和影响力,为社会创造一定就业岗位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创业项目。项目创始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
二、评选条件
2024年昭通市“十大优质创业创新项目”的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
(一)项目创始人(法人)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有关政策;
(二)项目创始人(法人)道德品行良好,遵守社会公序良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实守信、模范经营;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市场发展潜力,成长性较好,近年来为社会创造就业岗位较多,在乡村振兴事业中主动作为,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带动就业效果明显;
(四)参加评选的项目需为原创型创业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健全的安全管理、日常管理、财务规章等制度;
(六)服务昭通5个“千亿级”产业及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
(七)截至2024年9月10日,申报项目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不超过5年;
(八)年主营销售收入超过300万元,吸纳10人以上实现稳定就业或吸纳灵活用工20人以上的项目;
(九)十大优质创业创新项目评选重点向入驻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市级创业孵化园和乡村返乡创业园的项目倾斜。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列入评选对象
(一)已被评为2022年、2023年优质创业创新项目的;
(二)项目属于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
(三)项目(企业)、法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项目(企业)、法人3年之内有不良纳税行为的;
(五)项目(企业)、法人有劳动合同纠纷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相关法律事务纠纷的;
(六)项目(企业)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
三、申报材料
(一)《昭通市“十大优质创业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项目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分析、企业优势分析、创业团队及股权结构、项目经营进展情况(包括员工人数、总资产、销售量、利润等)、发展规划、扶持资金拟使用方向等部分,不得缺项;
(三)项目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五)专利证书和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银行流水账单;
(七)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八)为充分展示申报创业者和所在企业的风采,鼓励提供相关图片、音视频资料,以便宣传;
(九)其他相关材料:如社保缴纳证明、带动就业证明、工资发放花名册等。
四、申报时间
请******服务中心(盐津县盐井镇花田小区12栋2楼),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付蓉
联系电话:0870—******。
附件1昭通市“十大优质创业创新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昭通市“十大优质创业创新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
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一、评选对象
在盐津县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经营属性的市场主体或产业布局主要分布在盐津,通过原始创业,形成一定经济规模和影响力,为社会创造一定就业岗位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创业项目。项目创始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
二、评选条件
2024年昭通市“十大优质创业创新项目”的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
(一)项目创始人(法人)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有关政策;
(二)项目创始人(法人)道德品行良好,遵守社会公序良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实守信、模范经营;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市场发展潜力,成长性较好,近年来为社会创造就业岗位较多,在乡村振兴事业中主动作为,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带动就业效果明显;
(四)参加评选的项目需为原创型创业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健全的安全管理、日常管理、财务规章等制度;
(六)服务昭通5个“千亿级”产业及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
(七)截至2024年9月10日,申报项目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不超过5年;
(八)年主营销售收入超过300万元,吸纳10人以上实现稳定就业或吸纳灵活用工20人以上的项目;
(九)十大优质创业创新项目评选重点向入驻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市级创业孵化园和乡村返乡创业园的项目倾斜。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列入评选对象
(一)已被评为2022年、2023年优质创业创新项目的;
(二)项目属于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
(三)项目(企业)、法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项目(企业)、法人3年之内有不良纳税行为的;
(五)项目(企业)、法人有劳动合同纠纷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相关法律事务纠纷的;
(六)项目(企业)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
三、申报材料
(一)《昭通市“十大优质创业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项目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分析、企业优势分析、创业团队及股权结构、项目经营进展情况(包括员工人数、总资产、销售量、利润等)、发展规划、扶持资金拟使用方向等部分,不得缺项;
(三)项目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五)专利证书和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银行流水账单;
(七)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八)为充分展示申报创业者和所在企业的风采,鼓励提供相关图片、音视频资料,以便宣传;
(九)其他相关材料:如社保缴纳证明、带动就业证明、工资发放花名册等。
四、申报时间
请******服务中心(盐津县盐井镇花田小区12栋2楼),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付蓉
联系电话:0870—******。
附件1昭通市“十大优质创业创新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昭通市“十大优质创业创新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
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