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澧水河南部片区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答疑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有关疑问答复如下:
一、问:关于“单项合同金额 219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燃气管道工程)施工业绩”理解,单项合同金额 219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中含有燃气管网是否满足要求?或者在大型的市政综合工程中,含有2190 万元及以上燃气管网是否满足要求?
答: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应为单项合同金额 219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燃气管道工程);大型的市政综合工程中,含有2190 万元及以上燃气管网满足要求。
二、本项目2024年12月13日外网发布的“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澧水河南部片区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公告”中的第四条内容更正为:“四、更正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内容,原文:“投标人完成单项合同金额 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燃气管道工程)施工业绩。”更正为:投标人完成单项合同金额 219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燃气管道工程)施工业绩。”
******建设局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