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2024ZC0122
******医院洁净区域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议价谈判
预算金额(元):8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医院洁净区域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洁净区域检测服务 | 1 | 具体内容详见议价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8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10日内完成检测,2024年9月10日前出具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检测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1.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3.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3.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议价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医院官网
方式:邮箱报名发送,邮箱号:******,报名发送完成后与代理机构联系发送议价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医院门诊三楼行政办公区西三区第二会议室(吴忠市利通区新民路143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21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医院门诊三楼行政办公区西三区第二会议室(吴忠市利通区新民路14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医院官网。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新民路143号
联 系 人:张信业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佳、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