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保健院安保服务项目 JSZC-320200-PXGJ-G2024-015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14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0-PXGJ-G2024-0157
项目名称:******保健院安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41.9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41.92万元,其中服务内容一限价:******元,服务内容二限价:******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JSZC-320200-PXGJ-G2024-0157;
2.项目名称:******保健院安保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1141.92万元;
4.项目最高限价:1141.92万元,其中服务内容一限价:******元,服务内容二限价:******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采购需求:由中标供应商派驻74名保安人员(含车管、门卫、消控室值班人员),相关人员须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操作证书、安检岗位人员需持安检员岗位技能培训证书),服务地点:梁溪区槐树巷48号。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标准;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9.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银行代扣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7.《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无;
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保安服务企业须已在无锡市保安主管部门备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方式: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采购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在采购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1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保健院
单位地址:无锡市槐树巷48号
联系人:张晓云
联系电话:******0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栋213)
联系人:许丽萍、施晓旻(项目负责人)、戴永泰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丽萍、施晓旻(项目负责人)、戴永泰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