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宜阳县柳泉镇赵沟村至毛沟村道路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宜阳政采磋商新(2024)0083号-1 | 2024宜阳县柳泉镇赵沟村至毛沟村道路项目 | ****** | ****** | 是 | ****** |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
5.4工期:60日历天;
5.5质量目标: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县级文明工地标准;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6建设地点:宜阳县柳泉镇;
5.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包。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应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 B 或建安 B)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