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建设项目新增工程设计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二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偃师工服招标新(2024)0001号 | ******医院)建设项目新增工程设计费项目 | ****** | ****** |
5.2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5.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发包范围内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图纸调整、驻场技术服务、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工作等事项及项目报批)等,以及配合协助主体工程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验收,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设计质量要求要通过图纸审查)。
5.4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满足项目发包人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要通过图纸审查。
5.5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1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预算金额约******.00元。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按费率招标,设计费用的招标控制价为新增施工项目最终审计结算价的1.5%。
5.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8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 能力和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
(5)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不属于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投标人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中标通知书发放: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签订合同: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