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5—2027年聚氯化铝采购项目经有关文件批准建设,本次招标部分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489.6万元。现经嘉善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药剂供应企业。
一、招标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内容为:2025—2027年聚氯化铝采购项目,符合GB15892-2020(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标准,供货期间如出台新国家标准,则按国家标准执行,但盐基度必须控制在80%以上,且价格不得调整。
序号 | 化学品名称 | 预计两年需求量 | 技术标准 |
1 | 聚氯化铝Ⅰ类(液体)自来水厂净水用 | 5100吨(其中丁栅水厂采购聚氯化铝约1800吨,魏塘水厂采购聚氯化铝约3300吨) | 1、Al2O3纯度要求10%以上; 2、用合成盐酸(不得使用废酸)、氢氧化铝、铝酸钙粉加工; 3、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本次中标单位需确保每批次到货盐基度控制在80%以上。 |
二、投标生产厂家的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明材料(品种范围必须与所投内容相符合)的制造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招标文件日期: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4日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
发售招标文件******有限公司(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
2、招标文件发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及投标人领取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1、介绍信(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一份;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报名和领取标书者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并认购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2025年1月27日上午09:30时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概不受理。
五、投标地址:******街道站前路******集团三楼开标室。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证件(均为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全上述证件原件的,采购人将拒绝开启其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址:
开标时间:2025年1月27日 09:30时整,
开标地点:******街道站前路******集团三楼开标室 。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整);
******有限公司嘉善大云分公司
******有限公司嘉善魏塘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账号:******15108
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的施行“一项目一保函”,格式必须采用“附件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站前路159号
联系人:蔡艳秋
联系电话:0573-******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
联系人:蒋骁君
联系电话:0573—****** 传真:0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