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东萌公司康平县2024高标准农田施工三标项目经理部起重设备租赁询价函
招标编号:SCFA******600
各报价单位:
我公司现对中交二公局东萌公司康平县2024高标准农田施工三标项目经理部起重设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租赁,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2月24日10:00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信息系统。
一、拟租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预计租期 | 计价数量 | 需求项目 | 项目地址 | 备注 |
1 | 随车吊 | 15T | 月/台 | 1 | 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1日 (6个月) | 6 | 康平县2024高标准农田施工三标项目经理部 |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三台子畜牧养殖区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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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汽车吊 | 20T | 月/台 | 1 | 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1日 (6个月) | 6 | 康平县2024高标准农田施工三标项目经理部 |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三台子畜牧养殖区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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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租赁设备相关的要求
1、本次起重设备租赁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价,单价包含租赁费、折旧、大修、日常维修保养(含耗材及备件)、资质手续、安全设施配备、 3 名操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人身保险(雇主责任险等)、财产保险、利润、燃油等。
2、暂定租赁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具体以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三台子畜牧养殖区范围。
4、设备年限及要求:所有设备年限在2020年之后。
5、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经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投标设备符合投标设备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的相应证明性文件(产权证书及相关资料等)。
(3)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垫付资金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报价,否则,均按无效询价处理。
(5)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6、租赁商必须提供相应服务承诺,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以及租赁方相关要求。
7、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响应书(格式见附件一)、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说明一览表,规格技术参数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相应供应商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本询价文件及其它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以及各询价响应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8、履约担保方式:无
9、对账签认方式:设备使用完成后进行结算,结算租期以甲乙双方签认的设备运转记录为依据,按实际使用台班数计算租金。乙方于当月20日前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10、结算支付方式:结算后60日内付款
⑴支付条款: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当期结算发票后次月支付款项。
⑵支付方式:以现金转账和承兑汇票方式相结合的方式支付。采用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票据支付的,支付比例控制在总货款的50%以内,乙方若需提前贴现的,产生的贴息费由已方承担,按照实际发生的贴息费计算。
(3)乙方对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性负责,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完税证明或其他凭证证明。
11、租赁方在确定成交租赁商后有权对成交设备的型号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12、售后服务:本次租赁设备若在验收及使用阶段出现机械使用问题的,租赁商商必须接受退租要求,并在租赁人规定期限内替换相应规格设备,若未按时替换影响租赁人使用,租赁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租赁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租赁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13、询价响应报价要求:询价响应总报价为设备送达租赁人指定地点,经租赁人验收合格并交付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设备制造、运输、装卸、保险费、保管、检验检测、税收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14、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设备若不能符合文件要求,成交租赁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租赁款,并承担由此给租赁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15、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询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租赁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租赁人综合考虑择优选择租赁商。
16、验收方法及标准
验收依据:询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国家有关的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1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响应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询价响应产品所有的检验资料。
三、质量标准
1. 总则
1.1、本次招标所描述的技术说明仅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做参考,其中如相关的说明、要求等与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等有冲突的情况,应以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为准。
1.2、报价人在满足本次招标的有关资质的前提下,必须熟练掌握并执行有关国家法规、行规及有关设备管理规范,以便能够更好地做好成交后的售后服务工作。
1.3、报价人在成交后的租赁期间,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国家相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规范、规程,严格按规操作。
2. 租赁设备名称及技术要求:
1.设备年限要求:全新车或2020年1月后出厂。
2.设备随车驾驶人员须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核发的操作证。
3.检验与验收
3.1出租方应随车附合格证、设备保险等必要文件。
3.2设备抵交货地点后,出租双方应对到厂设备、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
3.3设备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租赁方向出租方出具进场验收单。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设备质量的依据。
3.4出租方出具验收单据后,设备使用权转移给出租方,但并不解除出租方对其设备应负的质量责任。
3.5租赁方有权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的设备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的设备不能满足租赁方要求,租赁方应通知出租方及时确认并应及时退租或更换设备,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3.6租赁方在设备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挖掘机进行检验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的权利应不会因为涉笔在从出租方启运前通过了租赁方或其代表的检验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3.7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
4. 质量保证
4.1、确保设备完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要求。
4.2、设备要求:吊车无损坏等问题,整车完好。
5.检验检测
5.1、在交车前,出租方方应按合同要求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取得设备审验合格标志,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其它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规定:
1、此次采购询价为本批货物的首次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不符合询价人预期值,询价人可发起第二轮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符合询价人的预期值,双方将建立合作关系。
2、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满足中交二公局东萌公司康平县2024高标准农田施工三标项目经理部的需求。
******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建国
电话:******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汽车起重机 20-25t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6 单位: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