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浦阳江治理三期工程水利信息化项目中标公示 ******有限公司建设的诸暨市浦阳江治理三期工程水利信息化项目于2025年01月08日9:30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万元) 控制价(万元) 第1名 ******有限责任公司 1120 1600 第2名 / / 拟确定中标人 ******有限责任公司 1120 中标工期:24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 (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情况 1 项目名称 ******居县北岙水库工程主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地址 / 发 包 人 ******事务中心 发包人地址 / 项目描述 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05月 合同金额:******7元( 其中信息化工程******元) 2 项目名称 肥东县小型水库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址 / 发包人 ******管理局 发包人地址 / 项目描述 合同签订时间? 2019年10月 合同金额: ******元 项目名称 绍兴市柯桥区海塘安澜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地址 / 发包人 ******有限公司 发包人地址 / 项目描述 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7月 合同金额:******0元 (其中信息化工程******元) 项目特征:水利工程信息化 被否决投标 情况 序号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1 ******有限公司 未提供资格业绩履约评价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材料)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 2 ******有限公司 未提供资格业绩证明资料、未提供保证金相关费用从基本账户转出凭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材料)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 3 ******有限公司 未提供保证金相关费用从基本账户转出凭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材料)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 4 ******有限责任公司 未提供保证金相关费用从基本账户转出凭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材料)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 5 ******有限公司 未提供资格业绩证明资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材料)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 公示期限 2025年01月10日08:30时至2025年01月13日17:30时(不少于3日) (截止日为国家法定休假日的,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 备 注 /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街道东江路38号 联系人:周涛 电话: ****** ******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11楼 联系人:吴俊 电话:****** 2025年01月09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右下角【异议】中新增异议,在线向招标人提交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办公室监督检查处 电话:0575-******
项目特征:水利工程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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