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新质化改造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居新质化改造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项目(一期)(项目名称)JMDB-202412SZ-******1(招标编号)******居新质化改造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2款 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
3.2 |
最高投标限价 |
□不设最高投标限价 ?设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20290.209454万元 备注:1.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为19003.456623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00.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本项目预备费为1086.752831万元,不计入竞争,投标报价时不得改动,否则为废标。3.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用总价控制下浮率由投标人自行填报。 |
2、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十、资格审查资料(六)投标人信誉声明”,修改为:
(六)投标人信誉声明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我方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应针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要求,在此对其信誉情况做出说明。如上格式文件所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要求做出说明。 |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