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西门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曲靖市麒麟区西门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改造用地面积为0.56平方公里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2-03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曲靖市麒麟区行政审批局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工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王凯燕、张正举、武江艳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曲靖市麒麟区西门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2-09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23 09:00 |
开标地点: | 市本级1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5310.4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棚户区改造用地面积为0.56平方公里,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包含5大项,30个子项目。分别为:(1)建筑工程:改造棚户区住宅21******居728栋),建筑立面提升204466.85平方米,违建拆除建筑面积994.99平方米,拆除简易房建筑面积4904.98平方米,店招整治10862.4平方米,节能改造249705.4******消防设******居住环境提升工程:包括景观提升36167平方米,公厕设施5个,垃圾收集箱31个,建设活动设施70套(包括:三人扭腰器、跷跷板、单人慢步器、单人椭圆机、双人滚筒、四人转盘、双杠、太极云手、组合式滑梯),小区监控6个,标识标牌 30个,入口提升451平方米,城市家具 10 套。(4)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工程:包括改造配建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45238.62平方米。其中原有配建公共服务设施37491.70平方米(棚户区内配建公共建筑主要为商业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新增配建公共服务设施7746.92平方米(包含值班房、业务活动用房、卫生服务站、社区综合服务站、文化展览、交流、体验用房、快递站等)。便民广场1500平方米,广告牌、宣传栏34套。托幼设施12套(主要针对街区托幼设施购置及安装配套设施设备共12套),养老设施50套(主要针对街区托幼设施购置及安装配套设施设备共50套)。(5)智慧化改造工程:室外智能化系统249705.47平方米智能楼宇系统249705.47平方米。最终实施范围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或由设计、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招标公告发出日期后出具的)。(2)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招标公告发出日期后出具的)。②必须长驻现场,目前无任何在建或者待建工程,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招标公告发出日期后出具的)。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无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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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