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某单位2024年度工程设计造价入围
二、项目编号:2024-JKJXFC-F3050(01)
三、更正内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7.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以及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
8.拟派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报价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截止开标时间)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税务局开具的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完税证明。
申领条件更改为: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5.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6.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
8.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四、招标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 霍先生
办公电话: ******
地 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某单位